近日 ,浙江省温州市发布《温州市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若干政策措施》,新政策自2022年2月20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共涉及支持产业链培育发展、推广应用、充电设施建设、其他推广举措四个部分共25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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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产业链发展方面,新政策此次在资金激励方面力度不小。资料显示,对整车生产企业每开发一个新车型给予100万元奖励,最高500万元;对整车年产销达到5万辆、10万辆、15万辆均给予1000 万元奖励,动力电池年供货量达到3GWh、6GWh、9GWh均给予500万元奖励;对新能源汽车相关企业创建浙江省级及以上的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给予300-1000万元奖励;对成功创建浙江省级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共同体给予30万元奖励;对新成为新能源整车企业一级配套供应商的零部件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最高150万元等。

当前,温州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正处于快速成长期,产业链相对较为完善,拥有十二大类5000 多个系列产品,不过也存在一些短板,如整车生产规模不够大,驱动电机、电控系统和智能网联等关键配套能力比较薄弱。新的政策通过增资扩产强链、招大引强补链、协同配套稳链、创新升级优链,有助于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