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正式规划76-79GHz频段用于汽车雷达
12月6日,工信部正式发布《汽车雷达无线电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提出规划76-79GHz频段用于汽车雷达,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自本规定施行之日起,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不再受理和审批24.25-26.65GHz频段车载雷达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申请。
目前,车载毫米波雷达的工作频段主要有三种:24GHz、77GHz、79GHz。其中24GHz探测距离一般在60m左右,是最先投入民用的毫米波雷达,因其各方面性能比较成熟,而且成本较低,广泛用于BSD、PA等。77GHz探测距离在100-250m,主要应用于ACC、AEB、FCW等。而79GHz探测距离可达200米,具有高探测范围和角度精度,主要应用于BSW、LCA等。
随着自动驾驶的快速发展,对汽车雷达在分辨率、探测精度和可靠性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国都在积极为激光雷达规划更大带宽的使用频率,以更好地助推ADAS以及高阶自动驾驶的性能提升及普及应用。比如美国和欧洲此前都已经宣布将逐步限制和停止24GHz频段在汽车雷达中的使用,并表示24GHz的宽频段(21.65-26.65GHz)将于2022年过期。此次新发布的规定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制定的。
规定指出,在用于汽车雷达时,76-79GHz频段的主要应用场景包括自适应巡航控制、防撞、盲点探测、变道辅助、泊车辅助、后方车辆示警、行人探测等。除此之外,规定还明确了76-79GHz频段汽车雷达的发射功率及功率谱密度限值、通用杂散发射限值、特殊频段保护限值、接收机阻塞特性等射频技术要求,并强调除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另有规定外,76-79GHz频段不能用于其他类型陆基雷达,也不能用于在航空器(含无人机、气球、飞艇等)上装载使用的雷达。
而考虑到国内产业基础和应用情况,规定指出,符合原规定且已投入使用的24.25-26.65GHz频段车载雷达设备,以及在工信部2019第52号公告实施前(2019年11月19日)已投入使用的76-77GHz频段车辆测距雷达设备,原则上可用到报废为止。在这之后,自《规定》2022年3月1日正式实施起,将不再受理和审批24.25-26.65GHz频段汽车雷达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申请,即不能再生产和进口使用该频段的汽车雷达。
企业在76-79GHz频段内设置、使用汽车雷达时,无需申请取得无线电台执照,但应当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汽车性能、安全驾驶、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符合国家有关电磁环境辐射限值的规定。
为了降低无线电干扰对汽车雷达性能的影响,汽车雷达设备研制、生产、销售者,应采取可行的技术措施不断提高雷达设备自身的抗干扰能力,包括主动式、被动式干扰规避措施。其中主动式干扰规避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快速干扰侦听和规避等技术措施;被动式干扰规避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波形捷变、干扰检测与抑制、航迹跟踪等技术措施。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为避免与射电天文台之间相互干扰,装载汽车雷达的车辆不得驶入我国相关射电天文台干扰保护距离内的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