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推动电池再利用
近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河北省“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规划提出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行动,建设覆盖京津冀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和循环利用示范基地。推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企业通过自建、共建、授权等方式,建设规范化回收服务网点。
以下为涉及汽车行业的部分内容:
完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合理布局建设“交投点、中转站、分拣中心”三级回收体系,推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废旧物资回收车辆纳入城市运行保障车辆管理范畴,确保合理路权。整合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网点,规范回收行为,鼓励以城市为单位实施企业化运营管理,提升废旧物资回收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鼓励再生资源回收龙头企业建立信息平台,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推广智能回收终端,培育新型回收模式。争创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1-2 个。
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依托国家“城市矿产”基地、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引导相关企业集聚发展,推动京津冀一体化协同发展。规范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废旧手机、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管理,提高废旧物资加工利用技术装备水平。加快建立再生原材料推广使用制度,拓展再生原材料市场应用渠道,鼓励生产企业利用再生资源替代原生资源,构筑新的战略资源安全保障新格局。到 2025 年,主要品种再生资源回收总量提升 10%以上。
大力发展二手商品市场。建立完善二手车、二手家电、二手手机等二手商品鉴定、评估、分级标准,规范二手商品交易秩序。推动线下实体二手商品市场规范建设和运营,鼓励建设集中规范的“跳蚤市场”。积极培育区域二手商品交易平台,完善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和信用评价机制,规范二手商品在线交易行为。规范建设二手车等二手商品交易市场,鼓励在各类各级学校设置旧书分享角、分享日,促进旧书交换使用。鼓励社区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活动,促进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
鼓励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骨干企业,建设覆盖京津冀的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和循环利用示范基地。推动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废旧动力电池梯次利用企业通过自建、共建、授权等方式,建设规范化回收服务网点。加大技术研发和创新力度,推进动力电池规范化梯次利用,提高余能检测、残值评估、重组利用、安全管理等技术水平,扩大动力电池在备用电源、低速电动车等领域的应用。推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建立动力电池信息化溯源管理体系,加快建设统一的动力电池溯源管理平台,完善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