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文要求:智能网联汽车应依法收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
题图来自“公开图片”
4月7日,工信部发布了《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针对智能网联车的网络安全问题,征求意见稿提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应依法收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实施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制定重要数据目录,不得泄露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
征求意见稿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境内存储,而因业务需要确需向境外提供的,应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
针对智能网联车的自动驾驶安全问题,征求意见稿要求,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应能自动探测驾驶自动化系统失效以及是否持续满足设计运行条件,并能采取风险减缓措施以达到最小风险状态。在自动驾驶模式下,智能网联汽车应能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安全行驶。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对智能网联车生产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产品相关信息告知范围以及智能网联车产品的驾驶自动化功能及其设计运行条件、自动监测系统、人机交互功能以及数据记录和储存功能提出了要求。
智能网联汽车为了实现智能化,就不可避免要实现高速联网、人机互动等功能,与这些智能性功能伴随而来的数据泄露风险也不断加剧。如果不及时加以监管,车辆的智能性势必会成为网联车发展道路上的一把双刃剑。
征求意见稿发布一天前,特斯拉刚被曝出现遭黑客提取到车内摄像头拍摄的视频,而且视频清晰度极高。不少消费者表示担忧,智能汽车的隐私安全问题再次被推到台前。
就在一个月前,国家制造强国领导小组车联网专委会统筹成立了智能网联汽车推进组(ICV-2035)。该推进组下设法规平台、技术标准、操作系统、网络安全、产业生态等6个工作小组,并组建了来自产学研用相关行业专家组成的专家小组。
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曾表示,智能网联车是未来产业发展的战略制高点。
面对智能网联车技术快速演进、产业加速布局的关键阶段,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无疑是推动解决重大问题、抢占2035战略制高点的又一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