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主要目的是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意见征集 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需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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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的推进和分时租赁市场规模地不断扩大,近年来,日常出行、公务活动及旅游休闲等场景下,对于小微型客车的需求都在不断提升。根据2019年道路运输统计年报,截至2019年底,全国纳入统计的传统汽车租赁企业共6900余户,租赁车辆22.88万辆;据研究机构统计,全国共有分时租赁企业50余家,投入经营的车辆约为20万辆。

但总体上看,我国小微型客车租赁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还存在服务能力不足、服务质量有待提高、法规体系不完善、基本管理制度不统一等问题。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管理办法》明确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需办理企业经营和车辆备案;进一步细化了对承租人和驾驶人的身份查验要求;明确了分时租赁经营者应具备的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并对计程计时、支付结算和收取的用户资金管理提出了相关要求等。

为了规范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并解决经营者和承租人的实际问题,有关部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6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交通运输部网站,进入首页右侧的“互动”栏“意见征集”点击“关于《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出意见。

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4.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城市交通管理处(邮编:100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