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利桑那州上诉法院裁定,一家关闭的别克-GMC商店欠二手日产Altima的买家欠款,信用合作社正在寻求一大笔无偿审判费。

杰米·海沃德(Jamie Hayward)的零售分期付款销售合同中的持有人规定,即使她已经从已关闭的史蒂夫·库里·别克(Steve Coury)别克-庞蒂亚克-GMC那里收取了大笔款项,亚利桑那州社区信用合作社也要为自己偿还的贷款承担责任。法院说,亚利桑那州的佛得角营地。

根据法庭文件,海沃德于2011年从经销商处购买了二手的2006 Altima,交易了庞蒂亚克共鸣,价值10,700美元。商店将她的贷款分配给了信用合作社。

根据Altima的购买协议,经销店同意偿还Vibe的$ 10,621留置权,但在雇员偷车后没有这样做。盛传的放贷人给海沃德留下了受损的信用等级和催收诉讼。

海沃德成功起诉经销商,以违反合同和违反消费者欺诈罪。在庭审中,她获得了80,719美元的赔偿,包括16,997美元的赔偿金和50,000美元的惩罚性赔偿金,以及律师费和法院费用。

法庭文件显示,在经销店进入破产保护之前,她仅能通过装饰物收取23,781美元,因此未支付56,938美元。

海沃德随后根据零售分期付款销售合同的持有人责任条款起诉信用社违反合同。该条款规定,出借人应对她可以对商店提出的“所有索偿”负责。马里科帕郡的一名法官驳回了该案,因为她所收取的钱超过了审判裁决的赔偿性损害赔偿部分。

但是上诉法院在黛安·约翰森法官的一致意见中说,该裁决是错误的。

根据联邦贸易委员会的《持有人规则》,信用合作社最多承担法院向海蒂沃德支付的Altima销售合同上的金额。她声称约为27,700美元。

尽管初审法院的判决详细列出了赔偿金,惩罚性赔偿金,律师费和法院费用,但零售分期付款销售合同或判决均未指定应部分追回的命令(在本案中为23,781美元),法院说。它还没有法律要求将装饰金额首先分配给总判决的补偿性损害赔偿部分。

约翰森在裁决中写道:“根据合同和联邦法规,分期付款的持有人无可争议地要求赔偿债务人可能对卖方带来的赔偿性损害。”“持有人可能不能仅仅因为对卖方作出补偿性和惩罚性损害赔偿的判决的债务人设法部分地满足了该判决,就无法避免该义务。”

海沃德的律师,亚利桑那州钱德勒的Hyung Choi和凤凰城的信用社律师Matthew Kleiner拒绝对此案发表评论。